仅供参考 (2012年5月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批准) 2012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以下红字部分为今年5月新规定内容 目录 1.基本要素 2.导向要素 3.用人单位要素 (重大修改,2012、2013年毕业的同学请注意) 相关咨询请联系颜老师qq 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 单位(名单见附件1)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 (名单见附件2)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有关落户疑问请咨询:颜老师qq: 4.外语水平 CET-6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8分 CET-4级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 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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