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有用的。 《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中 (八)其他材料: 。。。。。。 5.生在本人最高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类专利(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须提交专利复印件(验原件),并须经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就业工作部门在本校网站上公示无、由带教导师签名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学校须出具当年本校所获专利生确认函(以高校校办发文形式提交上海市事务中心)。 。。。。。 您可以百度“《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百度文库里面就有,看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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