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其相关解释,原房屋承租人去世后,由其同一户口内的共同居住人继续承租。如果同一户口有2个以上居住人的,则需要由这些共同居住人共同协商确定承租人。如果协商不能一致可由物业管理部门指定。另外你还得明白什么叫共同居住人,简单来说就是有户口且在原承租人去世前一年之内居住在那里的人。另外还有若干例外情况。并衍生出多种诉讼攻防手段。非常有趣(当然是对律师而言)打起来变化颇多。总而言之,此类官司是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不是通过简单咨询就能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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