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户口事项申请表》 迁移人的《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或者《个人户口卡》(择一提供) 迁移人的《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居民户口簿》 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入户地全体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住房承租人的同意接受申请人入户意见书及《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拟入户地户内人员的父母与子女或夫妻关系证明 农业户口人员迁移到农业户的,需提供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同意意见书 农业户口人员购房类迁移、农业迁非农的,须提供本人自愿农转非并知晓不能再非转农,以及自行解决社会保障问题的书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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