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是可以的,只要当事人符合上海的户口原籍地的准入政策要求,并且原籍的集体及户主举闭都同意接收的,就是可以回原籍落户的。左边法律右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敬逗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上海户口准入的相关的规亮答卖定,都是可以再次迁回去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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