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第(六)项规定,请问要求企业只是上海市商务委“认定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还是必须是认定为“外资研发中心”呢? 答:经市商务委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均是本市人才引进的重点机构。 29.咨询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如果从高新技术企业A跳槽到高新技术企业B,那么在A的社保缴纳月数是否累计计入申请人才引进的“一年时间”? 答:重点机构工作年限可以累计。 关注左边上海虎符右边,带您解锁更多上海落户资讯,下期继续为大家带来上海落户政策4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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