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满足上海落户的基本条件,包括:在国外留学1年以上取得正规国家认可的国外高等院校的本科、硕士及博士学位等,部分情况留学生的国外毕业院校需在参考院校名单列表内,在国内教育部进行学历认证,具有大使馆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连续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保6个月,社保基数要高于上海市去年的平均工资,在首次回国后开始计算的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中间辞职了的时间也算),在上海市工作的企业要满足政策要求,必须要在上海注册的企业,且企业注册资金要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请提前在入职前就询问好公司的人事部,因为走留学生上海落户,必须单位申办)。 满足所有条件后,就是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注册单位信息,准备要落户的留学生的材料,向上海人才中心提交申请受理,落户申请成功通过后,单位领取落户批复,进行落户手续办理,办好户口证左边明信右边后,办理户口卡,领取户口卡后去上海人才大厦办理学历归档。 答:要求国内本科或硕士大学毕业院校为985或211,或国外QS院校排名的前500名院校可以直接落户上海,其中国外的院校名单,除了前500名的院校以外,每年都会新增一些可以落户上海的院校名单,比如,2019年新增了英国考文垂大学,也就是在考文垂大学毕业的留学生如果回国就直接在上海工作,就可以在上海落户了。 答: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留学人员指留学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答:不行。根据海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回国后直接来上海工作。 答: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必须是在国外获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含)以上的人员。 答:不行。按留学人员定义,国外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必须是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以上。 答:必须由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申办。 答:根据海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在上海有工作单位,且工作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才可申办落户。 答:根据留学回国人员子女随归/随迁条件,必须是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 答:对于用人单位的经济类型不限,但须有独立用人权。 答: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手续时,只有未成年的子女可以随迁,父母亲户口不要随迁。 答: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于随迁范围。 答:办理引进留学人员时,户口只能落在直系亲属处、本人产权房、单位集体户口及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口上。 答:《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的政策依据是《公安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05]34号)以及本市的相关规定。 答:目前以7832元/月作为参考水平。后续如有调整另行公布。 答:一般是按注册当日的汇率换算。 答:出国之前异地缴纳的社保,在出国时停止缴纳的不会影响落户申请。 答: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如回国后已在其他省市工作,则不再适用留学人员申报户口的相关政策。 答:在审批期间,个人信息一般不得发生变更,留学人员回国后结婚的配偶,不属于随迁范围。 答:通过远程教育等方式,未实际出国(境)学习而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范围。 答:回国后第一份工作在上海,第二家公司符合条件也可以申报,根据留学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户口的规定,“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直接来上海工作,累计待业时间不超过2年”,需提供回国后所有工作经历的书面材料。 参考文献: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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