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新政策调整点 1.最新政策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2.学历:国内211高校改为了“双一流”高校 学历门槛是落户大计的第一关,本次新政将国内211高校改为了“双一流”高校,在之前的院校名单基础上新增25所国内高校,新政实施后以上海人设发布的院校名单为准。 同时政策的宽松还体现在可以1倍办理,学校排名在世界前500名的留学生,可以直接缴纳1倍社保6个月落户上海。
3.境外学习时间延长 此外,和学历相关的待满天数也稍作调整,本科时间则大幅延长至2年。
4.取消第一份工作的限制 这次新政下来后,很多留学生估计都会松一口气,因为跟老政策比起来,新政对首份工作的限制明显减弱了。 老政策是回国后的第一份工作必须在上海,不允许有外地缴纳社保和个税记录。新政则去除了这部分制约,改动后变成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工作,即便已在外地缴纳过社保也可办理。 但是同学们也要注意,一旦在上海缴纳过社保,就不能再有外地缴纳社保的记录。
5.落户激励条件 无须社保累计即可落户: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担任副教授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或被上海人社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该政策针对世界500强高校的博士、世界500强企业的高管、副教授、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该类人群无须累计社保,无须大于1或1.5倍社保基数,一旦在上海开始全职工作,即可直接办理落户。 新增紧缺人才:在本市重点产业、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留学人员无需看高校排名,社保缴满6个月即可申办落户。
6.申请材料调整原先政策申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交【个税单】,新政策中明确表示:不再需要【个税单】及任何社保证明,全部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一定程度上,会缩短落户申请所需时间!
上海留学生落户公司资质 一、公司资质要求 1、公司必须为上海市内注册登记的; 2、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如若是外资企业,需要按照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得少于100万人民币。) 3、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 分公司注意事项 1、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3、社保、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不可以委托第三方或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否则无法申请落户。 二、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签订期限2年 2、要求合同剩余期限在3个月以上才能提交落户申请 注意: 1)公司为落户人员缴纳的社保个税基数需满足落户要求 2)劳动合同不能为派遣合同。 3)公司内部是否有忠诚度考核、霸王条款等问题(比如落户后多少年之内不可离职,大额违约金等)。 4)公司配合度要高(文件盖章、走申请流程等)。 上海留学生落户学历要求 1.无需缴纳社保直接落户 国外高水平大学博士 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毕业留学生来上海全职就业可以直接落户 世界排名51-100名高校毕业留学生来上海就业缴纳6个月社保,就可以落户 2.半年1倍社保基数 1、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 2、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3、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4、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合作办学、专升本)+硕士 5、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不含专升本、HND) 6、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3.1年1.5倍社保基数 1、国内非双一流+国外非高水平 2、国内专科+国外硕士 3、国内专科+转学分升国外本科+国外硕士 4、国内专科+非全日制国内本科+国外硕士 5、HND+国外硕士 6、合作办学本科(国内非双一流且国外非高水平) 7、合作办学本科+国外硕士(国内非双一流且国外非高水平) 上海留学生落户境外累计学习时间 1.博士学位留学生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1年; 2.硕士学位留学生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半年; 3.学士学位留学生 在外累计学习时间需满2年; 4.进修人员、访问学者 在外学习时间需满1年。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准备的材料: 1.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3.国内最高学历证书 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4.国外学历认证、学位证书、成绩单 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1.非社区公共户,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 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 #上海留学生落户#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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