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材料不随政策随时更新,仅供参考,谢谢. 个人材料部分: 1.《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一份 2.一张二寸电子证件照(大小要求小于50KB) 3.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位(历)认证书。 4.国外毕业证书和所有成绩单。(如在国外从高中就开始就读的话,需要附上国外高中毕业证书或者国外高中成绩单且包括国外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注意:国外成绩单上如有转学分,免修学分的记录1)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国外学习经历,需提供所获的证书(如没有证书可提供成绩单2)如该部分成绩来自于境内学习经历,需提供境内院校毕业证书,若未颁发毕业证书需提供境内院校开具的学习经历证明 5.出国留学前国内最高学历(位)证书(包括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属结业的须提交结业或退学证明;留学期间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需附相关辞职证明。 6.本人护照内所有页得扫描件6.出入境记录(需从出国那年的一月拉到最近,出入境打印可下载“随申办市民云”或者在上海得出入境管理局打印,需要携带身份证和护照前往打印);属在香港地区学习的须附香港居民身份证。 7.系家庭户口须提交户口本;系集体户口须提交集体户扣首页(加盖派出所公章)+户籍本人页;留学期间已注销户籍的须附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证明。注:(1.户口簿的首页必须要在最新的签发日期才可以,如首页签发日期为申请年份之前签发,请直接先去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办证中心更新好之后扫描) 7、(1)凡本市有自有住房(落户可以落自有住房的海归需符合以下情况之一,情况一:房产证上产权人为本人,情况二:产权人为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仅限留学生的父母或者配偶名字),需提供材料包括房产证扫描件外加产权人户口簿扫描件,产权人同意入户书;(2)户口若报入社区公共户,后期需要提供本市所在地的居住证明,批复申请时暂不需要; 8、回国后在沪期间工作的劳动(聘用)合同(申请时,劳动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半年以上,如合同快到期请先续签劳动合同并且新旧合同原件一并提供)。 9.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10.档案保管地开具的存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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