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 2.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 3.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应该如何缴纳! 1、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2、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3、上海人社认定高层次人才留学人员 4、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上人员,不看社保可直接落户上海!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不看社保工作满半年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1、非高水平大学博士学历 2、国内双一流本科+境外硕士 3、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4、境外本科+硕士 5、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以上2、3、4、5均不含大专或HND起点,本科要求境外学习天数≥2年,如果是境外本硕连读,本科学历可不受2年限制,但是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必须大于半年。均可以半年一倍社保落户上海! 如果学历不符合半年一倍社保,但是符合创业落户的同学也是可以落户的。 1、国内非双一流且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毕业 2、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毕业 3、HND或大专起点研究生 1、2均不含大专或HND起点,本科境外学习天数≥2年,硕士境外学习天数≥半年,以上三种学历均需要累积一年1.5倍社保基数可落户。 建议: a.2021年5月前可以到柜面递交纸质落户材料申请的留学生,建议税前工资≥社保基数≥元 b.2021年7月后可以提交落户申请的留学生,建议税前工资≥社保基数≥元 1、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如2+2、3+1等形式 2、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就读。如果留学生被境外高校录取后,在国内校区就读,那么国内所获成绩不能超过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后非学历教学学分小于20% 以上便是关于留学生落户上海的社保缴纳问题汇总,各位海外归来的学子一定要注意了!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1.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2.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4.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5.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注:以下内容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想知道自己是否符合留学生落件,可点击下方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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