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备以下5个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管理留学职员引进,管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城市或地域的户口: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已管理排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职员; 3.出国留学时间一年以上(360天以上); 4.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外洋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而且学业竣事回国两年内,按要求把所有申请质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央受理; 5.申请到其他省会都会(不包罗上海、深圳)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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