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给同学们讲一下入职公司需要满足的资质,如果入职上海的分公司又有哪些注意点: 政策原文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总结公司资质&注意点 ①工作单位需满足: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如果入职的公司是外企,注册资金也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②依法纳税、按规定给员工缴纳社保。 ③与上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 ④申请时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 ⑤试用期不能申报,需转正后申报。 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上海市平均工资。 入职分公司注意点 ①上级法人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的。 ②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 劳动合同上必须且只能有上海分公司的章,不可以盖上级总公司的章(劳动合同跟总公司签的话,可能会被定义为派遣性质)。 ③社保及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 不能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也不能因为总部是外地就将个税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并且社保和个税要相匹配。 ★落户需要单位申请,个人是不可以的,所以入职前一定要和公司沟通好是否协助落户。 问题答疑 Q1:劳务派遣制的用工可以申请落户吗?社保个税也都是由派遣公司缴纳的。 A1:不可以,可以看下下面的案例分析。 A同学个人基本情况: A先生是本科211+海外500强硕士,2019年8月毕业,并于8月15日开始在上海工作。社保基数按照9500/月缴纳. 案例情况: A先生的工作合同、个税、社保都是在上海的,入职的公司是国企,但是这家公司使用的是劳务派遣制的用工,由派遣公司帮A先生缴纳社保和个税,并且合同也是和第三方签订的。 当A先生累积六个月社保之后自行提交预审。预审不通过,不符合申请条件。 无法留学落户原因: 派遣人员不属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范围。 上述的案例告诉各位同学,即使你工作合同、个税、社保都是在上海的,但是你的工作合同是和第三方签订的,也是不允许的,一定要是自有员工,不能是劳务派遣员工。 Q2:个税是每月必须缴纳的吗,我有2个月没有报税,补缴的操作是否可行? A2:有漏税的情况需要补缴,但是补缴的不算进社保个税累计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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