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此前发布的关于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公告,为了简化回国人员办事程序,自2020年11月⊥1110⊥日起,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2020年9月30日前已提交申请的,驻外使领馆根据留学人员意愿提供相应服务。已经受理、使领馆开具时间晚于2020年11月1日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仍然有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取消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通过留学人员提供的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定留学人员身份和经历,可通过留学人员护照及、出入境信息、回国行程票据等,确定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限。 【留才网认证中心】提示广大留学人员保存好自己留学材料,虽然《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为历史,但是考虑到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实际需要。像学校和机构的录取材料、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进修证明等具有证明效用的材料大家一定要保存好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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