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办法 一、认证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二)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三)网络高等教育学历(四)自学考试学历 (五)学历文凭考试学历(六)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以下学历证书不在受理范围之内: 1.非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中等教育毕业证书、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等); 2.在职研究生学历证书、留学生学历证书; 3.任何有涂改的学历证书以及身份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学历证书均不一致同时变更的; 4.年代久远(1981年以前)的学历证书、党校未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军队院校非军籍期间就读的研究生学历证书、上海市成人高等师范自学考试证书(三结合)。 二、申请材料 【基本材料】 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申请表》点此下载(或到现场领取 2.毕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意事项: 1.如毕业证书遗失,应到原毕业学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后再申请学历认证。 2.专升本、第二专科、第二本科申请认证时需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复印件(验原件)、学信网前置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已做过学历认证提供认证报告复印件或网络认证报告打印件)。 3.以上基本材料必须提供,还需根据学历类别和毕业年份提供以下的补充材料。请在递交申请前按照要求准备好,以避免来回奔波。 4.非证书持有人本人申请认证的,须出具申请者本人亲笔填写并签名的《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点此下载(原件和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单位集中申请认证的,须出具加盖有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介绍信中需明确办理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附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补充材料】 1.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1991年之前毕业的学历,需提供: (1)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 (2)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注意事项:提供派遣证复印件以及其他与学习经历相关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加盖出具单位公章),这样将会缩短认证时间。 2.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1991年之前毕业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还需提供: (1)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档案馆公章) (2)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档案保管部门公章) 3.自学考试学历、学历文凭考试学历 2002年之前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取得的学历证书,需提供: (1)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证明人签名并加盖学校红章) (2)经上海市自学考试委员会核实并盖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 4.军队院校高等教育学历 (1)根据“是否现役”的情况,分别提供士兵证或军官证复印件、退伍证或转业证复印件(如转业证丢失,请提供个人档案中的转业审批报告复印件)。 (2)个人档案中的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或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或学员登记表复印件。 (3)属于1992年起取得军队生长干部学历的,需提供个人档案中士兵入学批准书复印件。 (4)属于1994年起参加普通高考进入学校取得学历的,需提供“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批准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提供档案部门公章),如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身份请在《学历认证申请表》上注明。 注:凡不符合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规定的,学历认证不予通过,并不予复议。 受理地址、联系方式 中心受理点: 上海市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受理大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国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下午5:00 汉中路受理点: 闸北区汉中路158号1117室(地铁1号线汉中路1号出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国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下午4:00 咨询电话: 021- 网上咨询: 交通线路: 43路、131路、703B路、224路、236路、166路、712路、725路、755路、729路、732路、763路、764路、804路、830路、909路、946路、上朱线等公交线路; 地铁一号线(漕宝路、上海南站)、轻轨三号线(上海南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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