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生抵达英国后,需到中国驻英大使馆教育处留学报道登记系统报道登记 二、完成学业后,按照我国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有关说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在国内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必备的材料。 来英留学人员应首先在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办理报到和注册登记手续。在完成学业回国时,按照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英使馆教育处(或驻曼城总领馆教育组)存查。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将以下申请材料寄给各自的负责老师(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一)攻读学位者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使用您的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 2、护照身份页、在学期间英国有效签证页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毕业并获得何种学位,签发证左边明信右边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件地址)。 4、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5、毕业证书复印件。 6、学习成绩单复印件(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左边明信右边原件)。 7、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仍在英继续学习的,可提供学校出具的仍在读证左边明信右边)。 8、贴足英国邮资并写清楚回邮地址的中号(A4纸的一半)回邮信封。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以上地址有效。如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CLASS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若使用大号信封,寄到英国地址,请贴FIRSTCLASSLARGE邮票;邮寄到中国,至少应贴1.50英镑英国邮票(2010年的邮资标准)。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并按以上顺序整理好。邮寄前请留学人员认真核对报到登记表中各项信息。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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