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也整理了很多关于农村户口留学生落户上海信息,以及大家所关心的这些问题农村户口怎么申请宅基地,生户口打回原籍怎样落户?,本人农村户口,上海学生,以后转到上海单位集体户口困难吗,江苏省农村户籍生毕业落户管理?? 1、农村分户去当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时候需要携带相关证明。2、户口本、村委会证明材料、新成员家庭名单、分户申请单。3、如果是离婚的要携带离婚证书。4、当地派出所,审核通过,会向国土部门报备,完成相关文件。5、然后村委会会在村里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就算申请成功。扩展资料申请条件第一、现有住房居住拥挤,并且宅基地面积少于宅基地所规定的限额标准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这个很好理解就是自家的房子小,比规定的最小面积还要小的农户,也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的。第二、子女结婚等原因,确实需要建新房分户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孩子结婚这在农村是件大事,尤其是兄弟俩的,完全可以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建房结婚。第三、原住宅影响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作为村里的一份子,不能影响村子规划改造的进程,搬迁的话,是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可以放心的去申请。第四、经县级以上人民批准回原籍落户,而且确实在农村无住房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例如:包括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人口。这个就没必要在解释了,说的很清楚了。第五、符合县级以上所规定其他条件的,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至于是什么规定政策,就需要多多关注网站具体的公布信息了。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宅基地证 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1,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证”,2,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4,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沪人〔1999〕122号)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外省市转移进沪人员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劳保社发[2003]9号受理条件本市人员因夫妻两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属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的在职或辞职后人事关系挂靠在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含聘用制干部),在沪有接收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将其在外地配偶的工作关系转移来沪,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进沪。1、夫妻双方中一方是获得省(市)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省、部级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等,以及经人事部认可的其他部级荣誉称号)、获得省(市)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自然科学奖、发明奖、技术进步奖、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以上星火奖的主要研究人员)、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被聘任为高级的人员(须有任职资格)、博士学位获得者、党政机关处级以上干部。2、在外地的配偶符合本市当年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3、在沪一方是被聘任为中级(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后在沪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以及被聘任为中级(须有任职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夫妻两地分居满三年的人员。4、夫妻两地分居满5年的人员。5、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人员。《关于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若干实施意见》[沪府(2009)70号]为了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现就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提出若干实施意见如下:一、关于子女投靠(一)外省市人员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记常住户口满5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后,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岁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读学生,下同),已随外省市父(母)办理出生登记,现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户口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家庭户,且不因投靠落户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下同)落户。(二)原由本市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现已被批准回沪落户的人员,其生育的子女从未就业、未婚未育、实际生活基础长期在本市、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三)经市教委批准已在本市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其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沪居住生活的,可准予在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四)本市常住户口居民收养外省市小孩,经审核符合《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依法办理《收养登记证》后随父(母)在沪共同居住生活满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准予在养父(母)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关于夫妻投靠(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外省市少数民族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三、关于老人投靠(一)经动员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现已按法定年龄退休,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要求回沪投靠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如系未生育或未领养过子女,本市亲属(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准予其在本市亲属户口所在地落户。(二)原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现已按法定年龄退休(夫妻双方须同时符合规定年龄),并已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要求返沪投靠本市子女的,可准予其在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 你是非农户口(城里人),在上海好好干,不久你就是上海人了,不是跟好吗?学校有规定,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地迁回原籍,至于你你先可以迁回原籍,然后再把户口迁到江苏:具体流程“第一步:向迁入地江苏派出所提出申请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第五步:持户口迁移证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 以上都是我为大家细心准备参考的,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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