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备受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关注的新版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户口实施细则发布,新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政策自2020年12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新版留学回国申办上海户口政策整体上延续了上一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实施细则中对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关申请条件要求。新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实施细则中继续按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条件、毕业院校、就业单位为标准分为三类申请群体: 一类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落户(如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等)一类留学回国人员需按上海社平工资为基数缴纳6个月社保及个税后即可申请办理。(如留学回国人员国内本科毕业院校为双一流或国外硕士院校为世界前500高校等)一类留学回国人员需按社平工资的1.5倍为基数缴纳12个月社保及个税后可以申请办理。(如留学回国人员国内本科毕业院校非双一流,国外硕士院校非世界前500高校等)而此次发布的针对海外人才申办上海户口的新政是上海继11月23日发布的针对国内人才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后又一项吸引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此次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相比上一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在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新版细则中对高层次人才、跨国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等高端人才给予落户优先权,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社保及个税纳税的基数和时间要求直接落户,这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亮点。 新政原文 “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 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 序号A类36所所在地1北京大学 北京8所 2中国人民大学3清华大学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北京理工大学6中国农业大学7北京师范大学8中央民族大学9南开大学 天津2所 10天津大学11大连理工大学辽宁12吉林大学吉林13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14复旦大学 上海4所 15同济大学16上海交通大学17华东师范大学18南京大学江苏2所19东南大学20浙江大学浙江2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22厦门大学福建23山东大学山东2所24中国海洋大学25武汉大学湖北2所26华中科技大学27中南大学湖南28中山大学广东2所29华南理工大学30四川大学四川2所31电子科技大学32重庆大学重庆33西安交通大学陕西2所34西北工业大学35兰州大学甘肃36国防科技大学湖南序号B类6所所在地1东北大学辽宁2郑州大学河南3湖南大学湖南4云南大学云南5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6新疆大学新疆 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 序号学校名称所在地 1北京交通大学北京2北京工业大学北京3北京科技大学北京4北京化工大学北京5北京邮电大学北京6北京林业大学北京7北京协和医学院北京8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9首都师范大学北京10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11中国传媒大学北京12中央财经大学北京1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14外交学院北京15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16北京体育大学北京17中央音乐学院北京18中国音乐学院北京19中央美术学院北京20中央戏剧学院北京21中国政法大学北京22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23福州大学福建24暨南大学广东25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26华南师范大学广东27广西大学广西28贵州大学贵州29海南大学海南30河南大学河南31哈尔滨工程大学黑龙江32东北农业大学黑龙江33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34中国地质大学湖北35武汉理工大学湖北36华中农业大学湖北37华中师范大学湖北3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39湖南师范大学湖南40延边大学吉林41东北师范大学吉林42苏州大学江苏4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44南京理工大学江苏45中国矿业大学江苏46南京邮电大学江苏47河海大学江苏48江南大学江苏49南京林业大学江苏50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51南京农业大学江苏52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53中国药科大学江苏54南京师范大学江苏55南昌大学江西56辽宁大学辽宁57大连海事大学辽宁58内蒙古大学内蒙古59宁夏大学宁夏60青海大学青海61中国石油大学山东62太原理工大学山西63西北大学陕西64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65长安大学陕西66陕西师范大学陕西67第四军医大学陕西68华东理工大学上海69东华大学上海70上海海洋大学上海71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72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73上海财经大学上海74上海体育学院上海75上海音乐学院上海76上海大学上海77第二军医大学上海78西南交通大学四川79西南石油大学四川80成都理工大学四川81四川农业大学四川82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83西南财经大学四川84天津工业大学天津85天津医科大学天津86天津中医药大学天津87华北电力大学河北88河北工业大学河北89西藏大学西藏90石河子大学新疆91中国美术学院浙江92宁波大学浙江93西南大学重庆94安徽大学安徽95合肥工业大学安徽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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