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社局此次将主动向浦东新区下放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在市级权限内对浦东加快发展的实际需要,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和赋权。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签约,支持浦东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综合服务环境。这是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浦东新区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后,率先在浦东落地的改革事项,标志着浦东打造更具竞争力的人才综合服务环境,踏出关键性的一步。 上海人社局此次将主动向浦东新区下放国内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审批权,在市级权限内对浦东加快发展的实际需要,给予最大限度的支持和赋权。这使得上海成为国内唯一一个向部分城区下放户籍审批权的直辖市和超大城市,将有助于提升浦东新区的引才自主性,提高引进人才与区域发展契合度,帮助浦东新区实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也将便于浦东缩短引进人才的办事周期、减少办事环节、加快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在更高水平上优化上海营商环境。 而留学回国人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海归”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入沪籍! 满足条件: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等形式﹚。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进修、做访问学者满1年以上。同时,符合上述四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应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应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等形式﹚,同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达到上一年度本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5倍,个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的人员。 留学是一件重要的事情,除了申请之外还需要更多的留学规划和学生的心理准备,请让我来帮助大家解决疑问,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资讯,可以直接拨打电话,进行电话咨询哦!也可直接到访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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