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些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没有在中国留学网或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是否意味着该国学历学位不能进行认证? 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上公布的外国高校名单是供公众查询的参考名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对国外院校的资质进行核查,并对符合认证标准的院校提供认证服务。我中心的认证范围和涉外监管网的名单会存在差异。 2在香港学习所获副学士学位证书是否在认证范围内? 2004年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中已明确设定范围,即不包括由两地教育机构颁发,在学士学位程度以下的学历证书。故此类学位证书尚不在认证范围内。 3在香港以兼读制形式学习所获香港高校学位证书是否在认证范围内? 教育部在2008年发布的《教育部承认内地学生所获港澳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中明确了在港全日制本科生学习所获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内地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该公告没有对在港研究生层次学位获得者做修课形式的限定。 我中心在认证工作中,无法受理在港以兼读制学习方式获得学士学位证书,但可受理研究生层次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 4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以加急办理吗? 暂时无法提供加急服务。但对于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留学人员(省、部级以上单位发布的海外引才计划条件,或为世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已确定的招聘的人才),我中心开设了认证绿色通道,博士学位获得者如符合以上条件,可在认证申请时上传相关证明文件,我中心将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认证进程。 5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否为强制性要求?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 6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后多长时间内必须申请认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只要申请材料齐全,随时可申请认证。鉴于学历认证调研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申请者获得学位证书后尽早申请学历学位认证。 7如果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多个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所有证书都需要进行认证吗?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是申请者的自愿行为,不具强制性,可根据申请者的实际需求申请。申请者可以在同一个认证账户下同时提交多个文凭证书的认证申请。如需认证多个文凭证书,请务必每个文凭证书单独提交认证申请,请勿在一个认证申请里上传多个文凭证书。 8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可否由他人代替进行网上申请? 不可以。因申请时需要填写多项重要个人信息,并且在线签署《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服务使用协议》,我中心要求应由申请者本人登录我中心留学政务服务平台并提交认证申请,申请者应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及密码,以保证信息安全。尤其,中国内地居民在认证申请时,需通过全国统一身份实人认证,必须验证申请人的真实身份,才能实人身份认证通过。即使他人代替提交认证申请,我中心也视作本人提交,并由申请者承担相应责任。 9提交认证申请并缴纳认证费后,因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能否中途终止认证? 认证申请一旦缴费即进入认证评估流程,认证申请人无法再编辑修改申请信息及上传的材料,同时认证申请无法暂停或临时终止。请认证申请人缴费前仔细检查填写的认证申请表及扫描上传的文件。 10暂时未颁发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是学校开具了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和成绩单能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吗? 申请者如已被授予学位,但尚未正式获颁文凭证书,我中心原则上无法提供认证服务。考虑到有些国家(地区)的高校在学生在获得学位后数月、甚至数年后才能颁发证书,为便利留学回国人员就业,如确系有入职、升学等迫切需求且预计证书颁授时间间隔较长的的申请者,可提供急需认证服务的合理化证明材料(如用人单位函件、录取通知、考试通知等),持院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官方证左边明信右边,在线提交认证申请。“证左边明信右边”内容应包含申请者所获学位/文凭名称、被授予的具体时间、证书预计颁发时间等内容,部分国别可能需要额外提交其他申请材料,以申请系统中的提示为准。 请注意,此类“证左边明信右边”往往核查困难,因此评估时间有可能超出文凭证书的正常认证周期,甚至可能无法通过认证评估;持“证左边明信右边”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与持文凭证书提交申请获得的认证结果有可能存在差异。在认证评估完成后,我中心不再受理要求替换认证对象的复核申请。 仅修读完相关课程,或满足毕业要求,但尚未被正式授予学位的申请,不在我中心认证范围内。但确有回国就业、升学等需求,可商请相关用人单位或高校向我中心来函咨询,认证处将免费向相关用人单位出具说明性质的公函 11在国外留学获得的学位证书丢失,是否还能申请认证? 可以。如证书丢失,请申请者向颁证院校申请补发证书后再提交认证申请,如颁证院校无法补发证书则应提供证书副本、或院校官方出具的学位授予证明(通常由学生注册部门或教务部门开具),并提供《文凭证书丢失声明》(申请者手写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并上传)。 为保证评估的准确性,此类认证申请者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以及留学期间护照上学习所在国的所有出入境章 在香港学习非本地课程获得的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是否在认证范围内? 2004年的《内地与香港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位证书的备忘录》中未将通过香港非本地课程所获学位列入互认范围,故此类学位证书尚不在认证范围内。 12认证评估标准中关于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有具体期限要求吗? 因各国学制不同,原则上没有统一的学习期限。我中心主要依据颁发国家(地区)及院校的相关左边法律右边或规定,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评估办法》进行评估。我中心对每份认证申请均进行个案评估,请以我中心最终出具的认证结果为准。 如果申请者在国境外学习时间明显短于学制要求,建议申请者提交学习期间的正式成绩单;如果申请者就读的课程属于跨境远程,我国在WTO的服务贸易协议中未承诺开放远程教育服务市场,目前国内的其他左边法律右边法规也还暂时没有关于认可跨境远程教育的相关规定,因此,认可的条件也尚未成熟;如果申请者的课程涉及中外合作办学,那么申请者参加的项目需符合《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建议广大留学人员在留学前详细考察,尽量选择质量有保证的课程就读。 13如果留学期间的护照丢失,怎么办? 如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已丢失,需提供《在外学习期间使用护照/通行证无法提交声明》(下载模板,填写后上传),以及可证明学习地点的相关材料。 如提交认证申请前个人信息已变更,与在外学习期间使用的护照不符,还需补充提供户口本的变更页;如属于认证完成后发生的个人信息变更,请将认证结果与个人信息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配合使用,我中心无法更改认证结果中的个人信息。 15如果留学期间签证是电子签,申请者该如何提供留学期间的护照材料? 在国外学习的申请者应提供学习期间使用的旅行证件(包括护照、旅行证等),需扫描上传的内容包括:首页(个人信息页)、学习期间签证页(不在护照上的电子签或居留卡也需提供) 16申请学历认证需要提交成绩单吗? 成绩单不是认证必须的申请材料,但成绩单上所包含的信息对认证评估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为了便于准确判断,建议申请者提交学习期间正式完整成绩单。尤其以下几种情况: 1)已获学位,但尚未颁发学位证书,持院校注册部门开具的官方证左边明信右边申请认证; 2)在国外颁证院校学习时间不满足学制要求的申请者务必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或研究证明; 3)有多国、多校学习经历,或系在第二国学习获颁第三国文凭证书的申请者,务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以及留学期间护照上学习所在国的所有出入境章。 4)为了便于准确判断申请者的专业领域,建议申请者提交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 17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中的外语文件是否需要翻译成中文? 不需要 18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 不需要 19办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需要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领事认证吗? 不需要 20填写认证申请表时,找不到自己学习的学科类别怎么办? 由于各国教育制度的区别,国外院校的学科及专业设置与我国学科类别的设置无法完全匹配,申请者可根据所学专业选择最接近的学科类别即可。此项信息主要用于数据统计,不会影响最终认证结果。 21在留学政务服务平台操作上传申请材料时出现异常怎么办? 因各类浏览器的兼容性问题,建议申请者在上传申请材料时尽量使用Chrome、Firefox和IE10.0或以上浏览器,尽量避免使用苹果的Safari浏览器及IEEdge浏览器,这两个浏览器可能会出现上传材料异常的现象。在认证申请中,如遇技术问题,可将系统异常的界面截图发送至认证咨询邮箱详询。 22就读于合作办学项目或机构的过程中有在国(境)外学习经历的,如何选择认证申请类型? 如申请者就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实际学习经历中有超过6个月(180天)的国(境)外学习经历,在认证申请时请直接选择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类型。 23提交认证申请时,如果认证类别选择错误,如应该是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但错误进入到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且在线支付完成,该如何处理?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分为以下两种申请类型: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两种认证申请所需提交材料与认证结果均不相同,请申请者选择申请类别前认真阅读提示,避免选错。如申请者选择了错误的申请类型,请随时通过同一个注册账户在线选择正确的类别重新提交认证申请,并重新缴费。我中心将对选择错误的申请出具《暂不认证通知单》,申请者随即可对选择错误的申请在线提交退费申请。 可登录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中的中外合作办学板块进行查询(未通过复核或已停办的项目,可参看教育部(省教育厅)项目批文,该批文可向中方办学院校申请出示。 25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丢失后能补办吗? 从2018年1月1日起,我中心不再提供认证书补办、换版本服务。有相关需要的申请者请按照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重新提交认证申请,我中心将按照《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评估办法》提供认证服务。 26如果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今后还能再次提出认证申请吗? 2018年1月1日(不含)前被查实在认证申请材料中提供了虚假信息或虚假材料的申请,我中心将按照《关于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材料涉假行为的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2018年1月1日后被查实的,我中心将依据《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失信行为公示办法》处理,申请者因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信息被列入失信行为公示名单的,留服中心在公示期间不再受理其提交的任何认证申请。 27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如果有疑议怎么办? 如果申请者对认证结果持有疑议,可在收到认证结果后的12个月内申请一次免费复核,留服中心将依据《评估办法》对认证过程及结果进行复查,并在完成后告知申请者复核结果和处理意见。 申请者在收到认证结果12个月后对认证结果提出疑议的,需按流程向留服中心重新提交认证申请,并按照学历学位认证收费标准缴纳认证费。对申请材料没有实质性重大变化的第二次认证申请,留服中心可拒绝受理。 留服中心针对同一申请仅提供一次复核。提交了退费申请的认证申请无法再提交复核申请。 28申请认证时,实人认证无法通过怎么办? 申请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移民局,自行查询出入境记录,并将出入境记录上传至申请材料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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