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望着,盼望着,又快到毕业季了。今年由于疫情影响,毕业似乎来得更快一些。 毕业时间变模糊,而且留学生归国之后要操心的也不少,找工作,落户等问题都要开始考虑了。 此前教育部取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使得驻外使领馆在2020年10月均不再受理开具申请,一时间让很多留学生忧心忡忡。 图:教育部官网 而上海近日发布的最新《留学生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从本月开始实施,给了很多人希望——落户比以前更方便了! 圈哥先来给大家解析一波: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进一步放宽了留学回国人员的申办条件。 比如,取消了留学人员首份工作需要在上海的要求,只需要留学人员回国后2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与上海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上海市缴纳社保和个税即可。 图:上海新版社保卡 符合激励条件的以下人员,全职到上海工作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 具体包括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 图:BBC 与旧版相比,新版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在引进留学回国人员的力度上更大,对500强院校博士生、高精尖人才、企业管理人员等给予落户优先权,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不受社保及个税纳税的基数和时间要求直接落户。 可以看出,英国放开新的工签、永居条件后(戳复习),上海也加入全球抢人计划了! 此外,对其余部分留学生,在上海可缴纳社保和个税六个月-一年后即可申请落户(稍后文中会做出详解)。 该项落户政策有效期将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 据上海市政府官网文章报道:目前已有16万名留学回国人员在沪发展,仅前年一年本市就吸引约1.6万名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想要申请上海落户的小伙伴可要把握机会哦。 圈哥先给大家解析落户政策,全文较长,先收藏再看。 以下信息均供参考,具体情况请按中国留学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单位公布消息为准。 学历要求 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110⊥海(境)外博士:院校不限,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1110⊥海(境)外硕士 A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海(境)外毕业院校不限 B国内“非双一流”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 C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11海(境)外学士: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注意: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1110⊥访问、进修学者 A国内硕士以上,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时长满1年(365天) B获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时长满1年(365天)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 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什么是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 可参考: 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什么是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以下排行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戳以下蓝字,或在圈哥后台回复“排名”,复习近年最新榜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工作需满足 需对照学历要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110⊥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1110⊥ A符合条件1-4时: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上海市统计局:上海2019年平均工资为9580元) B符合条件5时: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9580*1.5=元),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 图为2020年6月30日更新的《2020年度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点击可查看大图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11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1110⊥公司单位需满足: A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B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注册资本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进行查询 ⊥11 ⊥1110⊥ 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 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11 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家属随迁 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 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材料1 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1110⊥ 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11 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 更多落户细则,圈哥将持续为大家更新。 此前拿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小伙伴,仍需办理回国落户的小伙伴,圈哥送上相关攻略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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