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外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国内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吗相关的知识,希望对大家有用。 国内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的步骤方法一 凡是符合规定要求的海外留学人员,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首先,留学人员抵达留学目的国之后,要及时到中国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如今,大多教育(文化)处组提供网上注册登记服务,留学人员需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报到登记。登记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由留学人员本人进行日常的维护和更新 学成回国工作前,大约1个月左右,按照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办理需提供材料有: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 目前,中国驻各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均安排固定时间接受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办理,也可邮寄办理。如果邮寄办理,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办理留学回国证明”字样,邮资自付,并写好回邮地址的信封(国内外地址皆可),并贴好相应面值的邮票。具体可查阅所在国中国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网站。 但需注意的是,如果已经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领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往办理。 一般而言,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国内办理留学回国证明的步骤方法二 为学成回国工作,证明留学身份、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等,留学人员回国时需持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存查。《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在德国大学、科研单位工作、学习或进修半年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我驻在国的使(领)馆教育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办理时间为7至14天。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需向教育处(组)寄、送以下材料: 1、《留学人员登记表》。此表可在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留学人员登记表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草表。此表可在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下载:回国证明草表 3、德国正规大专院校的学生注册证明(Im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或德方指导教授、研究机构负责人签署的进修或工作证明(要注明进修或工作学习期限)。注册证明只需提供在读期间任何一个学期的即可,肄业生须提供大专院校的注销学籍证明(Exmatrikulationsbescheinigung)。 4、毕(结)业证书(Urkunde)。为确保德国高校文凭的严肃性,并对每个中国留学人员负责,要求留学人员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所提供的毕业文凭复印件需经大学考试办公室(Prüfungsamt)盖章认证或德国公证部门公证)。如发现造假行为,后果自负。 5、一个清楚写明收件人及详细地址(德国或中国地址均可),并贴好足资邮票的信封(11cmx22cm的标准信封),办好的《留学人员回国证明》将放入该信封寄回给留学人员。自2008年2月1日起,不再收取5欧元手续费。 办理登记报到的手续 1.填写《留学人员登记表》 2.寄往使馆教育处。(请留意使馆教育处的最新联系方式,以下地址不能保证随时更新) 目前,Baden-Württemberg中国留学人员的管理工作由驻法兰克福总领馆教育组的刘轩老师负责。 电话:069-传真:069- 收信地址: FrauLiuXuan AbteilungfürBildungswesen GeneralkonsulatsderVRChinainFrankfurtamMain MainzerLandstr.175 D-Frankfurta.M. 留学人员登记表:PDF文件WORD文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PDF文件WORD文件 出国留学注意事项 1掌握应急联系方式 行前请登录中国领事服务网和外交部网站,查询并保存旅行目的地中国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保存中国驻其周边国家使领馆的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此外,你还可以记录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热线号码+8610-或者+8610-备用。 2检查护照有效期 护照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否则可能影响您申请他国签证,或影响您在国外期间的行程安排。 3办妥目的地国签证 确保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且无需说明理由。 4核对机(车、船)票信息 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5了解目的地信息 全面收集目的地风俗禁忌、气候条件、治安状况、流行疫病、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等信息,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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