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落户 学历背景 之前颁布的新政中国内学历背景要求放宽,由原来的“211大学”改为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 参考网址: “境外高水平大学”仍为世界排名前500高校,主要以下参考的世界排名榜单: a.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HigherEducation) b.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News&WorldReport) c.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SymondsWorldUniversityRankings) d.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Ranking’s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 具体院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信息为准,不清楚自己的院校是否在名单内的同学,欢迎后台留言或者添加顾问老师咨询。 2、境外学习天数、社保要求 虽然新政对于国内院校背景的条件被放宽,但是对境外学习时间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了。 a.境外博士学位 境外博士:境外累计学习时间≥360天。 联合办学等性质:累计在外学习时间≥180天。社保要求: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 b.国内“双一流”本科背景 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硕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80天。 双一流本科+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硕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80天。社保要求: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 c.国内双非背景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硕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80天。社保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 非双一流本科+境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硕士阶段境外累计学习天数≥180天。社保要求:连续12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5倍。 d.境外“高水平”大学背景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720天。 境外“高水平”本科+硕士:硕士境外累计天数≥180天。社保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 e.境外非“高水平”大学背景 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硕士:硕士境外学习天数不少于180天。社保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 境外非“高水平”大学本科生:本科境外学习天数不少于720天。社保要求:连续12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5倍。注意:如果境外本硕连读,本科学历可不受2年限制,只需要满足硕士学历境外累计天数≥180天。 f.进修、访问学者 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360天。 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360天。社保要求:连续6个月在同一家单位社保缴纳基数为1倍。 g.特殊情况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社保基数在新政颁布后暂未做出调整,目前仍然为9339元/月,按照1.5倍社保缴纳则为元/月。在2021年7月社保基数会做出新的调整,同学们如果在那之前还没有成功落户的话,要与公司及时沟通调整新的社保基数。 3、公司资质要求 a.公司必须是在上海市内注册登记。 b.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的企业单位。若公司为外资企业,则需要按照汇率换算人民币不得少于100万。 c.公司必须信誉良好,并在上海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关于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违规以及资金情况,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如下:复制到浏览器打开) 若就职公司为某企业分公司或子公司,则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并且社保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 4、落户条件 a.回国后两年内来沪就业并与上海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持续缴纳社保和个税(补缴社保和个税不予认可),持续在上海工作即可落户。 b.劳动合同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且试用期结束后才可以申报,网上受理时合同剩余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不可是派遣人员,也不能补缴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保。 激励条件 全职来上海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的对象: a.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b.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 c.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 d.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 全职来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留学生家属随迁 a.随迁条件 配偶随迁 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配偶随迁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 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子女随迁 子女需满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 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b.随迁材料 配偶随迁材料 配偶的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证明。 配偶国内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果配偶为留学回国人员的,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配偶在上海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果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注意:回国前结婚且放弃随迁的,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和纸质放弃随迁承诺书。 子女随迁材料 子女在国内出生的,需要提供出生证明。子女在国外出生的,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及翻译件、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 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提供学籍证明。 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留学生落户申请材料 留学生落户上海申报必须要由单位提出,个人是无法办理留学生落户的。 a.单位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仅需注册时提供) 2.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3.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4.《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5.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6.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 7.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b.如果是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c.留学生本人需要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学历认证办理流程:别等到落户申请才发现,学历认证还没办!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d.关于落户地址: 如果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 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 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e.关于家庭以及婚姻状况: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 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关键词要牢记:“最近”、“连续” 留学生落户除了需要满足政策条款中学历学位基本条件外,还有一项硬性考核标准就是“社保基数”。 政策原文 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在累计社保过程中要注意,符合要求的社保记录一定是“最近的”而且“连续的”,我们常常遇到一些同学说自己社保累计时间满了,但中途换了工作,最终还是不符合要求,这就是因为不满足“连续”这一关键词,社保累计会从你换了新公司连续缴纳符合要求的社保时间开始重新计算。 另一个关键词“最近”,如果你最近一段时间的社保要求是不符合落户的,仍然是不可以的;更别说是现阶段工作已经不在上海了的情况,在新政中也明确提出留学生落户上海需满足“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工作并持续在上海工作”的条件,所以这种情况显然也是不符合要求的。 社保个税“匹配” 政策原文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社保和个税要匹配,也就是说社保基数和个税缴纳申报的时候,公司都是按照实际工资申报的,如果出现社保基数满足要求,但是申报的个税过低,也是需要重新累计的,如果中间出现漏税的情况,也是同理。 如果自己实际收入很高,但是还是无法办理落户的情况,那有可能是因为公司为了避税,给员工实发工资收入很高,但是报税收入却很低,没有达到社保基数要求,这种被公司坑了的情况,大家也要注意咯! 另外,因为新政颁布,很多留学生身份的在职员工发现自己具备了上海落户的资格,但是社保基数还不符合要求,就陡然提高自己的社保基数,想要进行落户申请,这种情况一般也是不符合上海落户政策的,因为社保基数调整需要在合理范围内,不能恶意调整。 回国后要立马办的两件事 档案办理 回国之后,处理自己档案存放的问题,当然也刻不容缓! 目前,留学党们的档案有三种存放方式—— 1.档案留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在择业期内(一般为两年,具体根据地方政策),若毕业生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学生档案可保留在原毕业学校。如果学校未提供档案留校的服务,档案通常会被直接发放回户籍所在地。 2.存放于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大部分学校都会在学生毕业之后将档案打回生源地,即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所以这也是大部分同学毕业后档案归属的地方。 3.存放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这个方式主要区别于其他国内大学生,专门为留学生服务,是国家唯一提供留学档案存放服务的机构。如果同学们在出国之前,已经将档案寄存于留学服务人员中心,只要回国之后,在需要的时候调档即可。 但如果真的不巧碰上了档案遗失或者变成“死档”的情况,及时重新建档非常重要哦! 档案丢失之后的补办流程。 1.开具档案遗失证明:注明“因学生就业需要,请予以补办”,加盖学校/单位公章。 2.档案补办申请(学校盖章并签字)。 3.学籍档案材料补办: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成绩单、毕业登记表、政治面貌信息、体检报告、奖惩材料等。 4.学校审核后,在档案袋外加盖公章,然后交给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录入,并且密封。 注意:档案补办完成后,将个人档案存入人才市场中,才可以成为正常的档案状态,否则以后就业、考研考公、办理退休等都会受到影响。 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不仅仅是同学们准备上海落户的必备材料,也是用于甄别学历学位真伪的官方证明。 在找工作或者参加校招之前,准备好学历认证,遇到心仪的工作时,如果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才能有备无患。 学历认证其实并不复杂,而且认证材料都只需要提供电子扫描版本,无需提供原件,线上办理的同学们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点击底部“阅读原文”即可跳转网址),注册个人账户完成实名认证,再填写相关申请信息,上传材料,就可以轻松完成啦!同学们需要准备的认证材料,如下: 1.需要认证的文凭证书 2.护照及签证信息包括首末页、留学期间的所有签证记录(包括电子签证)和出入境记录 3.一张近期证件照片一张(不限底色) 4.授权声明(必须本人亲手填写) 5.其他相关材料(根据部分申请人的背景可能会要求补充材料) 学历认证申请评估与审核时间通常在10-20个工作日,可以在“用户中心-我的申请”中查看证书,学历认证只提供电子版文件,需要同学们自行打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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