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更加开放的引进政策的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只要在上海自贸区、张江高新区工作,凭借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就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然后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证件。上海留学生落户用人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期限一年(含)以上,剩余合同期限(申请之日到合同截止日期)须六个月(含)以上。上述合同期限不含试用期。此前按规定,外国留学生在上海毕业后,必须要到其他工作2年后,才能回到中国工作。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表示,外国留学生就业,没有职业范围限制。 被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规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外国人居留证》。同时,还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人才签证。 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在上海市居住证政策完善方面,通过修订《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申请对象进一步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并将B证的有限期限增加到10年。留学生落户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制作,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左边法律右边文书。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海归上海落户派出所的户籍民警,负责登记造册、记录各家成员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成员关系等各类资料。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上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
咨询热线
13671738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