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的。2003年新《婚姻登记条例》施行以前,婚检是强制执行的;但目前已经取消了强制婚检,婚前检查属于自愿行为,不影响结婚证的领取,不过,结婚依然有进行婚检的必要,而且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须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希望帮到你,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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