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不可以: 1、学生入学,原则上应以户口所在地为准,就近入学原则; 2、本市内转学籍就读的,一般来说,需要先办理户口迁移,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对口学校的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适用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一)学生户籍随家长户口在本市内跨区县迁移;(五)非本市户籍学生随家长到本市居住的。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适用范围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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