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另,如果无特殊情况拒不到场的,法院对其两次传票传唤后,其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经拘传后仍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诉讼离婚建议委托律师,才能更好维护您的权益。可以来电交流,欢迎咨询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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