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业期就是毕业后一到两年 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二年择业期内未就业,其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中心等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户口和档案未落实的,无论是保留在学校所在地,还是保留在生源地的,均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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