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籍单身人士:1.单独名下有房,限购。2.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3.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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